(记者 徐德峰) 今年以来,我县始终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强大动力,充分结合地方实际,积极适应新形势新变化,不断创新扶贫模式,完善扶贫机制,有力促进了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据悉,我县不断完善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机制,深入开展建档立卡“回头看”核查工作,落实干部上门、公开公示、投诉举报三项制度,并运用好大数据,核准贫困对象。开展新一轮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实事求是将“应尽未进”、返贫对象等全部纳入信息系统,并及时补充完善各项基础数据,确保数据真实、权威。
我县着力完善资金统筹使用监管机制,继续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打捆使用、统筹安排”的原则,加大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实行“一张清单”整合资金、“一个漏斗”分配资金、“一张蓝图”管理资金,确保资金使用高效。严格落实扶贫资金项目民主决策、公示公告和村级扶贫义务监督员制度,强化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对到村到户扶贫资金的监管责任,组织开展审前自查自纠,做好全县扶贫资金审计工作,确保“工作出彩、干部安全”。
我县积极健全完善督查常态机制,一查扶贫对象准不准,重点检查扶持对象复核工作开展情况,台账是否完整,数据是否一致。二查脱贫需求清不清,重点检查是否针对需求制定贫困户帮扶计划,帮扶措施是否符合实际。三查帮扶机制实不实,重点检查帮扶责任是否落实,特别是驻村帮扶工作队是否进村入户等情况。四查资金使用准不准,重点检查扶贫项目和资金是否到村到户,贫困户是否受益。五查脱贫成效真不真,重点检查贫困户收入是否属实、脱贫户是否认可,坚决避免“被脱贫”。
同时,不断健全脱贫攻坚工作考核机制,把扶贫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并适当加大权重,通过精准考评,严格兑现奖惩,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完善脱贫攻坚责任追究机制,通过审计、督查等方式,认真查找资金分配、项目审批、物资采购、项目实施、公示公告、财务报账等是否存在问题。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及时整改。完善扶贫开发长效机制,坚持走“造血式”“开发式”扶贫路子,实施精准化识别、针对性扶持、动态化管理,着力从根源上解决长远生计,促进持续发展。建立扶贫政策延续机制,坚持脱贫对象原有扶持政策三年不变,力促贫困群众稳定脱贫致富。
内容时间:2016-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