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党委和人民政府,贵安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精准识别和精准退出工作,经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现就《贵州省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和脱贫退出程序暂行管理办法》(黔委厅字〔2016〕35号)补充通知如下:
一、贫困户退出基本条件
贫困户退出必须达到“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其中任何一项不达标,都不能退出。
(一)一达标。是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过当年我省公布的扶贫标准线。
(二)两不愁。是指不愁吃、不愁穿。
1. 不愁吃包含吃饭不愁、饮水不愁。
(1)吃饭不愁。农户不缺粮、能吃饱。
(2)饮水不愁。供水方式可以是集中式供水、自引山泉水、自取井水、自取河水、自取水窖水、钻取地下水等。小水窖建设规模户均不低于5立方米,备有沉淀池、过滤池,水体保持清洁,积雨面(坪)无污染,水窖整体有土壤覆盖,避免阳光直射造成水质变化;取水往返水平距离不超过1公里,垂直距离不超过100米;人均日用水量不低于35公斤(升)。
2. 不愁穿。有换季衣服,夏天有单衣,冬天有棉衣。有换洗衣服,有御寒被褥。
(三)三保障。是指安全住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有保障。
1. 安全住房有保障
(1)安全住房
经县级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评定为A级、B级的为安全住房,不需改造。
(2)就地改造危房
经县级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评定为C级、D级的为危房,必须进行加固维修和改造,改造后必须达到《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标准。
(3)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
采取集中安置的,安置住房质量合格且具备入住条件,并与农户签了协议、分了房屋、向搬迁对象正式交付住房钥匙,视为达到搬迁入住标准;采取分散安置的,安置住房质量合格且具备入住条件,经核实已搬迁入住,视为达到搬迁入住标准。
2. 义务教育有保障
贫困家庭子女依法接受义务教育,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失学辍学。
3. 基本医疗有保障
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扶助配套衔接的四重医疗保障制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90%以上,大病和慢性病实现分类救治。
(四)兜底脱贫人口也必须达到“两不愁三保障”条件。
二、贫困村退出基本标准
贫困发生率3%以下。
三、贫困县退出基本标准
贫困发生率高于3%,不得退出;漏评率高于2%,不得退出;错退率高于2%,不得退出;群众认可度低于90%,不得退出。
四、其他事宜
本补充通知为我省贫困退出底线条件,各地要因地制宜,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农户真脱贫,贫困县按计划如期退出。
2018年5月21日
内容时间:2018-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