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乡村振兴局:
为持续巩固好农村改厕成果,不断提升农村厕所革命实效,现就建立健全农村厕所长效管护机制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厕所革命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系统梳理总结农村厕所管护经验和不足,加快建立健全农村厕所长效管护机制,切实提高农村改厕质量和实效,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工作目标。坚持建管并重,搞好建管衔接,实现农村厕所改造与使用管护一体谋划、一体设计、一体建设,按照“五有”标准,即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建立健全农村厕所长效管护机制。
(三)基本原则。坚持“谁建设、谁监管,谁所有、谁管护”的原则,区分农村公厕、户厕管护主体、管护方式,合理界定政府相关责任主体、农户、施工方、产品供应方、保险等责任边界,做到责任明确,各负其责。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厕所管护制度。聚焦农村厕所建、管、护、运、用等关键环节,建立健全农村厕所管护制度,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操作细则,确保管护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要建立厕所管护责任机制,合理界定政府相关责任主体、企业和农户责任,厕所改造完成验收签字后,明确由村委会、农户承担公厕、户厕的管护维修责任,自主做好卫生保洁、粪污清掏、厕屋门窗破损及厕具配件损坏维修等日常维护。要建立日常巡检制度,实行乡镇、行政村、农户联动管理机制,定期对农村厕所厕屋、便器、化粪池等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报告问题。要建立厕所维修服务制度,通过优化设置维修站点、充足配备维修人员、合理制定收费标准、规范统一维修要求等,提高维修服务能力和水平,及时对出现问题的农村厕所进行维修。要建立粪污清运制度,积极引导农户自主清掏就近利用,清掏出来的粪液粪渣力求不出村就近还田,倡导绿色种植;鼓励市县通过聘请专业公司、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与有机肥或规模化种植企业合作等多种方式,开展粪液粪渣清运服务。要建立粪污有机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制度,通过发展绿色农业、推广先进实用的综合利用模式和技术,推动农村厕所粪污就地、就近、就农利用;有条件的统筹推进农村厕所粪污与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治理。
(二)明确厕所管护标准。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建立有效运行管护机制,明确管护主体、管护标准、管护方式、管护职责、管护频次、管护记录等,做到责任明确、定期清扫、有效维护,确保农村厕所“用得上、用得好、用得久”。公厕要做到“四净三无两通两明”(地面净、墙壁净、厕位净、周边净,无溢流、无蚊蝇、无臭味,水通、电通,标志明、灯明)。户厕要保持厕屋清洁卫生,地面无积水、无垃圾,不出现让人有明显感觉的气味;及时清理便器,保持无粪迹、尿垢和杂物存留,餐厨残渣残液、烟头及难降解的卫生用品等不扔入便器。要保持化粪池等构件正常使用,定期开展检查,确保排气管畅通、进粪管和过粪管畅通;确保化粪池内正常水位,防止池内水分蒸发造成浮罐;出现渗漏或堵塞等问题,及时疏通、维修或更换;采取防冻保温措施,防止涉水管道、储水设施等出现冻坏损毁。要定期清掏粪污,防止粪污满溢。
(三)组建厕所管护队伍。要充分发挥政府有关责任主体、企业、农户等自身优势,积极组建各种类型的管护组织和管护队伍,有效利用各类主体现有队伍、技术、设备,共同做好农村厕所日常巡检、维修服务、粪污清运、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日常巡检方面,实行农户检查、村级监查、乡镇督查巡检模式,农户负责做好户厕保洁,同时定期对厕屋、便器、化粪池等进行检查;村级可以由村干部、公益岗位、村民小组组长等兼任监查人员,定期对农村厕所使用及保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乡镇定期对农村厕所使用及保洁、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维修服务方面,鼓励以县、乡镇、行政村为单位,组织本地人员成立维修服务队伍,就近向农户提供厕屋、厕具、化粪池等维修服务;引导厕具、化粪池生产企业、经销商等市场主体成立维修服务公司,提供厕具、化粪池维修服务;依托粪液粪渣清运公司,提供厕具、化粪池维修服务。粪污清运方面,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委托专业公司提供粪液粪渣清运服务;鼓励通过市场化运作模式,与有机肥或规模化种植企业合作开展清运服务。
(四)保障厕所管护经费。要探索建立县市区政府补助引导、集体和社会资助、群众自筹相结合的资金保障机制,多方筹集农村厕所管护经费。有条件的县市区,政府、集体和社会要加大资金补助、资助力度,采取以奖代补、以工代赈等方式,有力支持农村厕所管护维修、粪污清运、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鼓励引入保险机制,加强农村厕所管护资金保障。农村厕所出现问题影响使用时,属于质量问题且在质保期范围的,由工程施工单位和产品供应商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按照质保要求进行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属于人为损坏或超过质保期范围的,由农户自行承担维修费用,厕所购买了保险的,农户自主申请赔付。
(五)严格厕所管护监督。要建立督促检查机制,对农村厕所管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农村厕所管护各项制度落到实处。要建立监督举报机制,严格落实村务公开、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公开农村厕所管护相关情况,确保农民群众的知情权;要畅通监督渠道,积极收集、及时回应农民群众诉求,主动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认真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认真抓好农村厕所建立管护机制、明确管护标准、落实管护要求、保障管护经费等各项工作,构建县市区、乡镇、村三级管护网络,切实提高农村厕所管护效果。
(二)明确部门责任。要按照条块结合、资源整合、形成合力的原则,建立健全部门分工协作机制,压紧压实各方责任,乡村振兴部门要增强工作主动性,积极对接相关行业部门,形成上下衔接配合、部门统筹协作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加大农村厕所革命公益宣传力度,结合村庄清洁行动、卫生创建、爱国卫生月等活动,多层次、全方位宣传农村改厕工作的重大意义、政策举措、典型范例。通过进村入户宣讲、张贴宣传画、设置提醒牌等多种形式,加强文明如厕、日常管护、健康知识等宣传教育,激发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本指导意见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湖南省乡村振兴局
2023年10月31日
内容时间:2023-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