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治理中的执行机制,对于确保良好的治理效果至关重要。东北地区生态环境治理的协同执行机制近年来基本上已形成几种发展模式,取得良好的实践成效,具体如下:协同执行力量增强,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相关平台建设健全,协同执行基础夯实;多行政部门协同执行不断深化;行政部门与司法部门协同执行持续推进;新兴环境制度框架下专门的协同执行机制长足发展。但当前在信息共享、协同程序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面对新时期新形势,完善协同执行机制的对策包括:统筹完善区域政策法规;探索建立常设性协同体制;提升协同平台信息共享水平;进一步完善协同执行程序;健全多重责任体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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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璐:法学硕士,吉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共吉林省委法律专家库成员,吉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专家库专家,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员,中国农村发展学会乡村治理专委会会员,吉林省行政管理学会会员。研究方向为国际法治、权利保护、地方法治、国际经济法、环境法、人权法、国内与国际法治、非传统国家安全、法治、权利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公法学及行政学。迄今共主持、参与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外交部条法司委托项目、教育部社会科学基金后期项目、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网络文化研究专项)等各级各类课题50余项,国内公开出版学术专著(含合著)20余部,公开发表各类学术论文(含合撰)6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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