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以来的农产品价格改革,在1985年以前采取了调放结合、以调为主的方针,从1985年开始则采取了调放结合、以放为主的方针。通过十余年改革,一方面较大幅度地提高了一些主要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调整了工农产品比价与农产品内部比价,另方面改革了过去高度集中的价格管理体制,扩大了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的定价权,增强了价格管理的灵活性。这些改革大大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从而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和以农产品为原料的轻工业产品增多,使市场繁荣,人民生活有明显改善。但是,随着改革的推进,也出现了一些引人关注的新问题,特别是1985年以来农业生产几年徘徊不前,价格改革遇到不少困难,引起经济理论界热烈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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