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全面回顾了新中国成立以来革命老区乡村发展的五个历史阶段,并详细阐述了每个阶段的政策背景、主要措施及其成效。自1949年至1977年,新中国成立初期至改革开放前,老区乡村经历了从土地改革和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推动下的起步阶段,初步实现了农业合作化和集体化。改革开放后至2000年,老区乡村借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等政策迅速发展,产业开始多元化,同时红色旅游资源得到开发。2001年至2010年,专项特惠政策的实施进一步促进了老区乡村的深化发展,特别是在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产业化方面取得显著成效。2011年至2020年,在“1258”政策体系等系列政策支持下,老区乡村精准脱贫和振兴发展取得重要进展,红色旅游和绿色产业发展成为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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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雨星:博士,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讲师,福建省乡村振兴研究会研究员。2022年毕业于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理论、革命老区发展、乡村振兴等。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1项,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重点调研课题1项,福建省社科基金项目1项,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研究基地委托项目1项、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科研与决策咨询项目(重点项目)1项、福建民政政策理论研究重点委托课题2项、福州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点调研课题3项,主持政府、社会委托横向课题4项,参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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