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可能会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村两委、农村专业技术协会、行业协会、公司、合伙企业等相关组织混淆起来,这是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四不像”的重要原因,也是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社凝聚力不强和发展能力较弱等问题的重要因素。要解决这些问题,在正确认识什么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同时,还要正确认识农民专业合作社与相关组织的联系,特别是要清楚地认识农民专业合作社与相关组织的区别,进而加深对什么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认识。只有正确认识农民专业合作社与相关组织的联系与区别,才有可能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办成具有较强凝聚力和发展能力的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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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有贵: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研究所第二研究室主任、研究员,中国合作经济学会副会长,中国经济史学会副会长兼中国现代经济史专业委员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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