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产是宗族得以存在和维系的经济基础,完全没有族产的宗族组织是不可能存在的。“凡宗族离散。皆由不设族田、宗祠之故。”族产的来源、用途和经营管理方式,与宗族的延续和兴衰有重要关系。族产是新城曾氏全体族人所拥有的公共财产。新城曾氏的族产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族山,二是族田。这些族产属于曾氏全体族人所有,其产权来源、变更及经营等都受到全体族人的共同约束。公产主要用于祠堂修缮、祖先祭祀、水利维护等全族公共事项开支,满足全体族人的共同需求。在统一经营的公产以下,还存在个体家庭所拥有的私产。这种公、私结合的产权形态具有双重经济功能:公产护族,增强村庄凝聚力;私产促家,保证家庭个体的经济活力。公产和私产一起,构成了维系曾氏宗族生存发展的经济基础。本文主要考察新城村的族产形态,包括全族共有财产的形态和家庭私有财产的形态,以及新城村当下的经济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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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军亚:(1973~),女,汉族,湖北当阳市人,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政治科学高等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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