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一些好的做法,对于改进和完善我国现阶段工资调控体制机制有较好的借鉴意义。总体而言,应在完善法律规范、规制的基础上,给予更充分、翔实的劳动力市场职位薪酬或人工成本、社保等数据信息指导与服务,逐步减少直接的干预措施调控工资收入分配,应与其他收入分配改革或调控手段有机结合,起到公平与效率兼顾的作用,进一步起到经济、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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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东岚: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薪酬研究室副研究员,毕业于澳大利亚Wollongong大学,2009年7月参加工作。主要研究领域为国内外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工资收入分配和劳动关系。长期跟踪国外工资收入问题研究,作为课题主持人,参加了多项课题,其中包括“国外最低工资调整新情况、新趋势研究”“国外最低工资研究”“探索建立最低工资评估体系框架研究”“部分地区最低工资评估研究”“发达国家工资宏观调控政策研究”“国外生活工资理论及政策研究”“最低工资标准、失业保险金标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比例关系研究”等课题,并发表了多篇论文,出版过《国外最低工资》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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