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有犯罪记录者的平等就业权,美国近年来推行禁止询问犯罪记录法案。该法案禁止雇主在申请阶段询问应聘者有无犯罪记录;但当雇主决定雇佣后,雇主有权核查应聘者有无犯罪记录。雇主因应聘者有犯罪记录而拒绝聘用时须披露背景调查的情况,并依法对犯罪记录与工作的关系进行个性化评估,同时给予应聘者一定时间来回应。基于对美国禁止询问犯罪记录法案的立法与实践的分析,本文认为该法案能有效地平衡有犯罪记录者的平等就业权与雇主的权利,但对于该法案反对种族歧视的目标,在实践中却收效甚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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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彬: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研究方向为宪法学、劳动法学、就业歧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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