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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通过的《民法典》加强了对女性权利的特殊保护。规定居住权对解决特定女性的居住难问题具有重要意义;进一步规制性骚扰回应了反性骚扰的现实要求;扩大家务劳动补偿范围赋予了女性无偿家务劳动以货币价值;完善胁迫婚姻可撤销制度优化了受害女性的维权处境。一方面,《民法典》从制度层面推进了女性权益保障;另一方面,《民法典》相关条款的实施必然从文化层面渐次强化性别平等...
研究当前农村土地流转,首先要立足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和城市劳动力市场开发的现实历史背景,观察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趋势,从而揭示土地流转发生的空间。本文试图从社会性别的视角,探讨女性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女性在土地流转中基本权益的保障(或缺失),以及土地流转之后女性所面临的新困境。
2005年8月, 在人大法工委和全国妇联的努力下, 全国人大通过了《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其修正的思路是: 贯彻宪法尊重和保障人权和男女平等的精神, 消除妇女发展的障碍, 采取特别措施保障妇女切实有效地实现与男子平等的权利。我们认为这是一次进步。修正案还对一些严重损害妇女权益的行为, 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使原来不可操作的法律具有了可操作性。例如草案规定...
公共空间里存在的性别地位差异成为近年女性主义研究关注的焦点问题,也成为产生一系列性别冲突事件的重要原因。现代社会必须改变传统空间的性别设定,整合现代公共空间资源,积极拓展现代女性生存和发展的公共空间,切实保障女性在现代公共空间里的权益。
面对消费新需求带来的新问题,修改后的《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同时倡导全社会依法履行文明消费新责任。女性消费者是社会和家庭消费的主体,在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国消费者协会将一如既往地重视和保护女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本报告是对广东珠三角地区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障的研究。报告首先是相关的文献综述,其次介绍了广东珠三角地区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状况,再次是基于妇女角度对广东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的重新审视,最后是文章的总结。
法律是权益的保障,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理想状态,中国的老年人保障正在由德治、孝治向法治、孝治、德治相结合转变。我国政府在建设年龄友好型社会、增加老年人社会优待方面做出诸多努力,并取得了好的效果。但是,伴随老年人拥有的财富增多、代际交换趋利性增强、老年人社会参与增加等,老年人受到权益侵害的可能性也在不断增加。同时,老年人的权益保障状况、维权意识和维权方式...
本文在对工矿企业一线工人、企业污染受影响群体、水工程移民和生态移民进行问卷调查、深度访谈的基础上,结合政府部门的相关信息和学术界的已有文献,对我国环境权益保障相关群体的基本现状予以初步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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