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繁體版
您好,欢迎来到减贫数据库!
本文详细研究了明清时期养济院、普济堂、栖流所、饭厂等济贫机构的运作流程、弊端及防范措施,以及主要机构之间的区别;探讨了国家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济政策;总结了明清时期孤贫救济事业的特点。
本章的主要内容:第一部分,阐述贫困脆弱人群具备的特征,并给出针对这一特殊群体展开研究的原因分析。第二部分,以甘南藏区为例,从政府、家庭所在社区、家庭三个不同层面,分析目前我国农村地区的救灾情况和救灾效果等,并分别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第三部分,以农牧区五保户、残疾人为主要研究对象,探究我国现行救济体制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的发展,并进行政策建议的讨论。
近代以来,救济事业受西方制度化的影响,社会行政化趋势越发明显。因受战争与灾害影响,四川各县被收容人数激增。四川省各级政府通过制定救济制度,进行救济院的新设与重整,在一段时期内得到蓬勃发展。同时,在救济院运行过程中,通过西式的教养结合、工业自救等方式试图实现自养自救,以补国力投入的短缺,但仍是杯水车薪。四川省县级救济院所遭遇的经费困境等现实问题并非通过简单移植...
频繁的水灾给人类带来了无穷的灾难,造成人口伤亡、经济衰退、社会紊乱。面对严重的自然灾害,历朝历代都想方设法进行救治,逐步创设了一套较为完备的救灾机制。清代东北地区地方政府在救治水灾方面,实施了救灾与防灾并举的应对机制。一方面,及时救济灾民,采取了诸如赈济、蠲缓、平粜、设立粥厂、广施借贷、安辑流民、以工代赈等救灾措施;另一方面,采取了一系列防灾减灾措施,如仓储...
本章将以改革开放为起始点,对救济式扶贫的政策历程进行梳理与分析,并着重厘清与解读医疗保障与健康促进、民政救助与养老保险两个层面的政策措施,进而对新形势下救济式扶贫的政策发展趋势和方向做出初步探索与预测。
陈述权、申辩权构成了大学生受教育权的自力救济。自力救济具有丰富的理论意涵,它既能在一定程度上克服司法救济的局限性,又能体现出大学生对高校行政权力的制衡,彰显人的主体性。依据大学生受教育权的自力救济在行政诉讼案例中所体现的与高校的抗辩程度,可以把现实中大学生受教育权的自力救济划分为三种样态。自力救济抗辩过程的充分实现需要大学生、高校、法院共同助推。
资源分类
检索历史
下载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