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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1949年之前,受传统儒家文化的影响,黄龙戴姓宗族逐渐形成了“崇宗敬祖”的传统观念和族人共同参与的公共文化。这些观念和文化通过族人的祖先崇拜、生育崇拜、神灵崇拜等信仰形态,尊卑有序、光宗耀祖等观念形态,婚丧嫁娶、生活习惯等习俗形态,拜公王、舞龙舞狮等文化活动形态以及兴办全族性教育形态表现了出来。
作为农耕时代的特有产物,二十四节气在我国传统时代的民众生产、生活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具有实用性、节点性与生活化等几个方面的特点。其基本性质,不但是一种历法体系或者说时间制度,而且是一个包含丰富民俗事象的民俗系统。今天,要想更好地保护与传承二十四节气,就要充分发挥其作为民俗系统的特性,并使其“无孔不入”地介入现代民众的社会生活。
在几千年的传统时期“皇权不下县”,廷坑范氏宗族是一个相对封闭,且与沙县范氏宗族有着联系的血缘共同体。宗族通过人为制定一系列规则,约束和影响着人自出生到死亡、自个人到乡村社会的一系列行为,通过道德约束和行为规训使宗族内部有着强烈的秩序感和团结性,形成了有效且成本低的治理。本章从治理形态概况、治理主体、治理内容、治理规则、治理方式、治理变迁和治理实态等七个方面考...
自然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条件,尤其是在现代社会之前,自然环境对人类的生存、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从历史发展的轨迹来看,宗族客家人在历史上一直处于不断迁徙的过程中,对于宗族而言,自然环境不仅关乎其生存和安全,而且影响着其发展和延续。本文从自然环境和人文自然这两个层面来描述司前村吴氏宗族的自然条件,以此介绍影响吴氏宗族延续的自然因素。
1949年之前,范氏宗族就是一个相对封闭的村落小社会。范氏宗族有着共同的祖先和共同的生活地域。血缘共同体和地缘共同体的结合,使范氏族人在廷坑这一地区共同生产生活,绵延至今。本章从社会概况、社会构成、社会组织、社会交往、社会分化、社会冲突、社会保障、社会变迁和社会实态等九个方面来观察廷坑范氏宗族的社会形态及实态。
华南地区宗族型村庄具有比较强的整体性、很强的共同性和很强的秩序性。“同文同种”是宗族型村落的显著特征,共同的心理文化基础影响着客家村民的日常社会生活,并使其呈现出独有的文化心理特征。为深度剖析和理解这一族群的社会心理文化基因,本章将从宗族型村庄的文化形态概况、信仰、观念、习俗、文娱、教育、文化变迁和文化实态等方面考察夏阜村的文化形态与实态。
自然环境对村民的生产生活方式都有着基础性的影响;尤其是在自然科学技术发展以前的历史时期,宗族对大自然改造的能力十分有限,故范氏族人对大自然十分依赖和敬畏。本章将从自然环境、人文自然形态、自然变迁与实态三个方面考察廷坑自然村范氏宗族的自然形态与实态。
明朝永乐年间(1403~1424年),蓝氏宗族形成于坪村这片广袤的乡土社会中,并在这片土壤之上内生出朴素的乡土文化。共同的文化是维续蓝氏宗族正常运行的纽带,文化元素是我们理解蓝氏宗族社会内部结构的重要视角。因此,本文将从文化形态概况、信仰、观念、习俗、文化娱乐、教育等六大方面,考察1949年之前坪村蓝氏宗族的文化形态与实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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