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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80年代和1990年代中期之前的中国农村,未婚青年的自杀原因主要有三个:要求婚姻自主、家庭日常冲突、生活困境。未婚青年自杀的悲剧发生在现代化进程之中,青年一代接受了现代性理念,但社会未能彻底接受,也未创造实现这些理念的平台。
本文先介绍了我国自杀的状况,以数据的形式展现我国不同时期的自杀情况。并进行了对比,分析了我国自杀的特征。接着介绍了我国自杀的原因,在最后作者给出了控制自杀的方法。
当下以及今后中国农村的自杀问题并不是整体性和一致性的,而是有同有异。同的方向当然是各区域农民自杀的特征分布均越来越像中部农村。异的方面则表明,南方农村极其严重的青年妇女自杀问题已经退潮,未来工作方向将是如何提前预防南方农村老年人的自杀问题。
权利二重性是理解30年来中国农民自杀率变迁逻辑及其区域差异现象的重要理论视角。近年来,关于中国农民自杀现象的研究成果日益增多,逐步从公共卫生学领域延展到社会学领域,并有成为一个新的学术生长点的趋势。社会学领域的农民自杀现象研究承接了迪尔凯姆开创的实证主义传统,将自杀看作一个社会事实,从支配个体行为的社会结构出发展开分析。
近年来,大学生自杀成为一个令人不安和困惑的现象,日益引起社会的关注。如何认识和评价这一现象,众说纷纭。由于国内对自杀现象的研究几乎处于空白状态,难以收集到比较完整的统计数据和资料,本文以笔者搜集到的近五年来在媒体上披露的281个大学生自杀案例为基础,对2005年及近年来中国大学生自杀现象进行梳理。
本章首先界定大龄未婚男性的家庭阶段;其次介绍测算大龄未婚男性家庭生命周期的方法和数据;再次给出测算结果;最后得出本章的结论。
本文重点分析了农村年轻妇女与老年人自杀现象,认为农村自杀潮之所以在该时间点上出现,与当时农村社会结构和价值目标的快速变迁有关。自杀现象是“结构—价值”错位互构的结果。随着农村社会变迁的推演,到2000年以后,农村青年妇女和老年人的地位和权力与价值目标相匹配,两个群体的“结构—价值”不再错位,农村自杀潮退却。
中国是一个巨型社会,其内部存在着鲜明的区域差异,因此同一自上而下的国家政策在不同的区域实践中具有明显不同的效果。同样,在不同区域,各自内部的社会问题亦呈现出不同面貌。以农民的自杀问题为例,根据笔者最近5年来在全国10余个省份数十个村庄的驻村调查来看,一个最直观地发现是:在南方区域农村,青年人自杀尤其是青年女性自杀现象十分严重;在中部区域农村,老年人自杀现象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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