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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落实集体所有权、保障农户资格权、适度放活使用权三个方面介绍了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实践进展情况。分析了关于资格权和使用权性质的争议以及所有权落实、资格权认定、使用权流转过程中面临的问题。从组建集体经济组织、出台指导意见、按原用途管理作为经营性用途的宅基地、推进宅基地县域范围内流转和加快相关领域改革五个方面提出了推进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建议。
本书聚焦“三权分置”视阈下农民土地权益保障问题。从“两权分离”发展到“三权分置”,这是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创新性安排,也为农民与土地关系指明了发展方向。首先,本书清晰界定“三权分置”下土地流转中农民的相关权益;其次,本书总结探讨“三权分置”下土地流转中保障农民权益的地域性实践,进而深入分析土地流转保障农民权益的实践困境及其影响因素,最终实现“三权分置”下规范土...
本章首先分析了农业与农村改革的背景,其次介绍了农村土地确权与“三权分置”,最后介绍了中国农业与农村的改革之路。
农地“三权分置”是新时代我国农业农村领域,农地产权制度改革创新的一项重要政策措施,其是指“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并行”。进入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农业农村领域发动的农地“三权分置”改革,是在实现现代化的短腿和短板在农业、实现共同富裕的难点和重点在农村的基本判断基础上,为配合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
立法不需要创设“宅基地资格权”,因为“宅基地资格权”只是表达从“一户一宅”到“户有所居”政策转变的工具,可以表现为“宅基地使用权”“货币补偿”“公共租赁用房”等。也不宜在“宅基地使用权”的基础上,创设“次级宅基地使用权”,因为农户的宅基地面积较小,很难得到高效利用,宅基地使用权不是永久的使用权,存在收回的可能性。要明确集体经济组织的营利属性,明确其对宅基地的...
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三权分置”的形成具有客观必然性,是规模经济发展的内在驱动力,农村劳动力不断分化与转移的拉动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发展的需求力,以及基层、地方与中央相结合的推动力这四种作用力共同作用的结果。当前及今后应从“落实集体土地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这三个维度,寻找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三权分置”的实施路径,同时要注重城镇化的拉动机制,促进土地...
福建省的宅基地改革步伐稳健,积累了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的试点改革经验,对提高宅基地管理工作效率具有重要意义。本报告分析了福建省农村宅基地产权改革的主要做法和成效,并且重点分析了福建省第二批改革试点沙县区、建瓯市和晋江市的成功经验,总结出加强基层组织领导、以人为本、植根本地特色等经验,三地试点成效显著,不仅土地利用效率提高、创新了农村金融抵押贷款模式,还改善了生态...
农地产权制度是乡村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形塑着乡村社会结构,也会对乡村治理造成影响。在国家引导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和基层自发的“诱致性制度变迁”共同作用下,农地“三权分置”改革在我国稳步推进八年有余,并已对乡村治理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要“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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