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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浦源村村规,公约明确禁止村民一些行为。
传统时期,下镇村的治理体现为房族主导下的宗族治理。族长、房长(“老大”)以及家长都成了村庄治理的主体,通过族规、祖训、家训等宗族治理规则,教化族人,处理宗族事务。国家权力很少介入村庄事务,且以宗族为依托,根据宗族和房支设置里甲、保甲。民国后期,保甲体系在村庄中地位上升,逐步取代宗族成为村庄治理主体。
宗族因族人而聚。在宗族社会,以家庭为基础,家庭承载宗族繁衍、扩展的重任。同时借助社会组织、血缘纽带等,宗族将单个家户凝结起来,构成“分”与“合”相统一的血缘共同体。
据笔者在村庄的调查得知,魏氏宗族通过纂修族谱、祭拜祖先和制定族规等方式维护宗族共同体的稳定。纂修族谱,是通过“血缘”纽带维系宗族共同体,祖先祭祀崇拜仪式则可强化每个生命个体对“族”的认同性。此外,魏氏宗族采用精神控制和道德约束,配合族规家法的强制或硬约束维系宗族共同体的稳定。
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理论之一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王沪宁:《政治的逻辑——马克思主义政治学原理》,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第2页。这一理论之于宗族型村落的研究同样适用。宗族共同的经济基础对宗族共同体的存在、延续和发展有着决定性影响,共同的产权形态和生产形态决定了宗族共同体的整体性和共同性,同时共同产权占有和经营的差异性又决定了宗族共同体的等级性和...
在“皇权不下县”的封建王朝时期,坪村蓝氏宗族作为一个相对比较封闭和独立的小型社会,通过制定一系列的规则和程序,进行自我治理。因此,本文从“治理形态概况”“治理主体”“治理内容”“治理规则”“治理过程”“治理方式”等六方面考察蓝氏宗族的治理形态,并考察1949年以来蓝氏宗族的治理变迁及其当下实态。
在几千年的传统时期“皇权不下县”,廷坑范氏宗族是一个相对封闭,且与沙县范氏宗族有着联系的血缘共同体。宗族通过人为制定一系列规则,约束和影响着人自出生到死亡、自个人到乡村社会的一系列行为,通过道德约束和行为规训使宗族内部有着强烈的秩序感和团结性,形成了有效且成本低的治理。本章从治理形态概况、治理主体、治理内容、治理规则、治理方式、治理变迁和治理实态等七个方面考...
宗族社会是因共同的血缘纽带而凝聚的社会,它的形成有独特的自然地理条件,也有自身的经济基础,更有其赖以维系的文化道德观念。然而,这一切都时时刻刻反映在宗族社会的治理机制上。本文从治理主体、内容、规则、过程和方式等方面展示查氏宗族兴衰的内在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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